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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相關-校外實習

發布日期 : 2024-02-28

課程相關-校外實習課程

校外實習

校外實習注意事項

  • 實習前,需繳交資料與需完成事項,如下,且須經系上審核通過後始可參加校外實習。
    1. 學生校外實習條件檢核表 (紙本,每位同學一份)
    2. 【G3】學生校外實習申請表.xlsx (所有欄位均須填寫,不可有缺)(電子檔,回傳系上)
    3. 【B1】學生修習校外實習課程評估表 (紙本 ,每位同學一份  )
    4. 【C1】實習機構基本資料表 (紙本 ,同一機構一份  )
    5. 【E1】學生實習機構評估表 (紙本 ,同一機構一份  )
    6. 【F1】實習機構及實習場域安全防護檢核表 (紙本 ,同一機構一份  )
    7. 【I5】實習場域導師履歷表 (紙本 ,同一 實習場域導師  一份  )
    8. "個別實習計畫"與"實習合約書",一式3份(紙本),須三方用印完成。外籍生請用外籍版。
    9. 參加校外實習行前說明會
  • 實習中,需繳需完成事項,如下:
    1. 週誌(18週)
    2. 實習報告(每一個課程一份;參加校外實習一和校外實習二,則需繳交兩份)
  • 實習末,需繳交資料與需完成事項,如下:
    1. 訪視紀錄表
    2. M2/I2/I4:週誌暨實場師輔導評分紀錄表。
    3. D2:實輔師評分表。
    4. I3:實習成效檢核表。
    5. M4:實場師問卷調查
    6. 實習報告。

常用檔案清單

常用檔案清單
序號 名稱 註解
1

學生校外實習檢核單  [檢核表檢核表範例]

 
2
  • G3-學生校外實習申請表
  • 學生、實習機構與實場師之條件審查與評估表單(B1.C1.E1.I5.F1) [rar]
 
3

(1) 公版實習合約書與個別實習計畫書[ LINK]-請以就輔組公布的檔案為準。

(2) 合約書用印申請書106年9月1日更新 [範本]:
1.用印申請書如附件或至秘書室網頁下載檔案。
2.合約需一式三份。
3.用印種類為【教育部頒學校大印】、【校長私章】、【騎縫章】。
4.文件請會簽研發處就輔組,就輔組審閱核章後通知各系領回,請各系自行送校長室辦理用印。
5.合約用印完成請交1份至就輔組、1份實習機構、1份學生。

繳交至[系辦→就輔組]
4

研發處 就輔組 校外實習表單 [LINK]

 
5 課務組之 加退選課程 會辦單 [docx]  

 

簡介

校外實習課程分校外實習課程分「學期實習課程」、 「學年實習課程」、 「海外實習課程」 與「部分實習課程」五種:

  • 「學期實習課程」於學期中開課:
    學生至校外適當機構實習4.5個月(實習時數720小時以上),以1.5個月為一評核階段共3個評核階段,每一評核階段經評核及格者各給予3學分之專業選修學分,共9學分。3階段取得之成績全校統一以「學期實習一」、「學期實習二」、「學期實習三」之課程名稱分別登錄於學生之畢業成績單中。
  • 「學年實習課程」,為學生至校外適當機構實習至少為期 9 個月以上之 18 學分(含) 以上課程。其實習時間、學分等規定,依據學生之實習申請,由前兩款規定合計辦 理與核算。
  • 「海外實習課程」,為學生至海外先進或具發展潛力之企業和機構(包括分公司)進行 暑期、學期或學年實習。其實習時間、學分、成績評核等規定比照前三款之規定辦理。
  • 「部分實習課程」,為學生於學期中,至同一校外適當機構實習(累計實習總時數不得低於 320 小時,但不包含校外參訪及實務見習等), 經評核及格者給予 3 學分。
    • 原必修課程可至「進修部(夜間)」捕修,詳細情形請恰系辦。

注意事項

  • 校外實習實施對象為本校學生,學生得依個人意願決定是否修習校外實習課程。但「學期實習課程 」與「學年實習課程」以大學部三年級(含)以上學生修習為原則。
  • 校外實習課程取得之專業學分數可納入各系畢業學分數計算。每名學生修習「學期實習 課程」及「學年實習課程」,最高以取得總計 18 學分為限。「海外實習課程」亦適用於 前述之規定。
  • 申請校外實習前須先填寫「 台鋼科技大學 學生校外實習檢核表」後,送至系辦提出申請。
  • 以下行為須記過處份:
    • * 學生與校外實習機構確認實習細節後,未依約定履行之。或在校外實習期間,有違校譽行為產生。
    • * 於校外實習期間,學生未經實習輔導老師、主任及實習單位主管同意或核備,即擅自終止實習。
  •  三等親內家屬開設之公司,不可參加。
  •  工作項目須與本系課程相關,不相關者不可參加。
  • 參加校外實習的學生必須完成:a.填寫實習條件檢核表、合約書、G3表、個別實習計畫書;b.參加行前說明會;c.參加職前訓練課程。未完成者,研發處依學生程序未完畢,不予以安排實習學分
  • 辦理離退校外實習手續:
    1. * K1-離退實習機構申請表提出離退申請。
    2. * 填寫課務組之 加退選課程 會辦單 [docx]

相關辦法

  • 台鋼科技大學 機械與自動化工程系 組織章程 103年9月4日系務會議通過 [docx]
  • 台鋼科技大學 機械與自動化工程系實習委員會設置要點 108年9月5日 系務會議通過 [pdf]
  • 台鋼科技大學 機械與自動化工程系 校外實習辦法 111年3月29日院務會議通過 [docx]
  • 台鋼科技大學 機械與自動化工程系 校外實習作業要點 112年10月4日過 [docx]
  • 台鋼科技大學 機械與自動化工程系 校外實習表現優良學生獎勵辦法 113年2月22日 系務會議通過 [pdf]
  • 台鋼科技大學 機械與自動化工程系 廠商校外實習職缺須求表 [docx]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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